(2020)晉0106執2954號
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| 張金龍 | ||
立案時間 | 2020-08-13 | ||
發布時間 | 2020-11-26 | ||
執行依據文號 | (2020)晉0106執2954號 | ||
做出執行依據單位 | 太原市杏花嶺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| ||
執行法院 | 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 | ||
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| 全部未履行 | ||
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|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| ||
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| 一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; 二、被申請人歸還申請人注冊國家建立工程師證書、注冊一級建造師證書; 三、被申請人協助申請人辦理檔案與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; 四、被申請人從2020年2月起至停止使用申請人證書之日止按4000元/月的標準向申請人支付證書使用費; 五、駁回申請人的其他各項仲裁請求。 |